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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句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精选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1、从“入典”到“成典”——我国民法典编纂背景下知识产权法典化之“两步走”方略|前沿

2、的基础和衡量的主要标准;强调个人的权利,提出天赋人权的理论;对自然法内容作了详细的论述;把自然法思想与社会契约结合起来等等;

3、首先,我们来简单看一下孟德斯鸠是何许人也。1689年,孟德斯鸠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布雷德城堡。事实上,孟德斯鸠并不是他的名字,他的真名是夏尔-德-塞孔达。而后世之所以称他为孟德斯鸠,是因为这哥们爷爷的爷爷曾经给波旁王朝的创建者亨利四世和他的女儿当过宫廷总管,由于活儿干的不错,所以亨利四世的女儿就在波尔多附近买了一个名叫孟德斯鸠的荒山,并把这块地赐给了孟德斯鸠的爷爷的爷爷,作为他的封地,于是他爷爷的爷爷就成为了孟德斯鸠男爵。

4、第孟德斯鸠讲到三权分立时,曾经说过,只有三种权力互相制衡,才可以稳定。而一旦有人三种权力掌握了超过两种,那么自由不复存在。但是,互相扯皮的负面影响的确在如今很多国家内出现 实际上有兴趣的话你可以去看看第二次伯罗奔尼撒战争,雅典正是因为有公民大会里那一帮无脑人士才会把原本那么好的一手牌全部打烂。

5、孟德斯鸠的创新之处。在格劳秀斯那里,征用权的行使依据是公法:“公法高于私法,因为这是共同体对其成员的法权,以及基于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对其成员的财产的法权”。如果我们看《论法的精神》第二十六章第十五节的论述,我们就会发现,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是孟德斯鸠针对的就是这个格劳秀斯传统。在孟德斯鸠看来,公家征用公民财产时,不应当依据政治法(格劳秀斯的公法),而应该依据民法,因为这时候,“公家就是以私人的资格和私人办交涉而已”。孟德斯鸠已经意识到格劳秀斯创造的这个概念的危险,为了防止公权对私权可能造成的侵害,孟德斯鸠颠倒了格劳秀斯传统,提出应该用民法来调整征收权,把国家当成和公民平等的一个主体,所以他才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国家”。但是孟德斯鸠并不认为自己所说的是什么新鲜东西,他指出,这种用民法调整征收权的做法实际上是日耳曼人的一项古老的习俗,只是——暗示由于受罗马法影响——今天被我们遗忘了:“他们(古代日耳曼人)当时的裁决是依据民法;而我们今天的裁决却是依据政治法”。

6、在《论法的精神》被禁后,孟德斯鸠曾作出了巨大的斗争,但无奈所有的努力终究无功而返,1755年,孟德斯鸠在旅途中病逝,享年66岁。如果孟德斯鸠地下有知的话,他或许会感到一点欣慰,因为这剂猛药虽然法国没吃,但却被大洋彼岸新兴的美国奉为圭臬,而且直到今天。从这个意义来看,《论法的精神》或许无法疗治历史的痼疾,但它却代表了未来。好了接下来,我们就要来深入了解一下孟德斯鸠的思想了。

7、《论法的精神》出版后不到两年就印行了22版,多种外文译本也相继问世,成为风行世界的经典之作。由于书中鲜明的立意、尖利的笔锋、辛辣的讥讽深刻地触动了统治阶级的利益,从而引起了反动统治阶级的敌意,教会和耶稣会对他恨之入骨,巴黎大学还将它列为禁书。为此,孟德斯鸠在1750年匿名发表了名为《对的辩护》一书。对反对统治阶级的恶意中伤予以回击。

8、一般而言,法是人类的理性,因为它治理着地球上的所有民族。各国的政治法和公民法只不过是人类理性在各个具体场合的实际应用而已。这些法律应该量身定做,仅仅适用于特定的国家;倘若一个国家的法律适用于另一个国家,那是罕见的巧合。p.15(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9、《论法的精神》是把贵族政治看作共和政体的一部分,认为共和国的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时,就是贵族政治。这些人制定并执行法律,其余的人和这些人的关系,就像君主政体中君主与臣民的关系。贵族政治越是接近于民主政治,便越是完善;越是接近于君主政治,便越是不完善。

10、 8 自我感觉太好,看不起别人,以自己为中心的人,一定是懒散、愚蠢、沉迷于享乐的人。他们情绪多变,行事愚蠢。(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11、《论法的精神》是近代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之一孟德斯鸠的最主要著作。被称为“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这本书提出了“三权分立”说,奠定资产阶级国家学说的基础,同时它也是一本当代青年不可不读的经典名著。

12、好了编不下去了,最后装个X总结一下。有人说孟德斯鸠发现了精神世界的法则,正如牛顿提出了物质世界的法则。我想这个说法,虽然有些夸大其词,但也找不出明显的毛病。孟德斯鸠利用自然科学中的观察和实验的研究方法,将法律放到历史、地理、政治、气候、贸易、人口、宗教、风俗等各种与法律有关的事物中,通过观察和分析这些事物间彼此的关系,揭示了法律的精神。这种研究方法和广博的研究内容,不仅前无古人地在法律研究中开创了先河,同时也开创了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人类学、民族学的研究先河,可以说,现代社会科学的诸多学科,大多都可以从《论法的精神》中发现最初的思想根源。

13、政治自由绝不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在一个国家里,即在一个有法可依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做他应该想要做的事和不被强迫做他不应该要去做的事。

14、尽管人们热爱自由,憎恶暴力,大多数民族却依然屈从于专制政体之下。这不难理解。想要组成一个宽和的政体,就必须整合各种权力,加以规范和控制,使之发挥作用,并给其中的一种权力添加分量,使之能与另一种权力相抗衡。这是立法上的一件杰作,偶然性很难成就它,审慎也很难成就它。反之,专制政体则是一目了然,无论在何地,它都一模一样,只要有愿望就能把它建立起来,所以这件事谁都能干。p.79

15、政治:英、法等中央集权民族国家的形成,封建专制统治成为资本主义发展的巨大障碍;

16、而且事实上,孟德斯鸠自己也在为自己辩护。比如说他就把俄罗斯搬出来了,在自然条件上,俄罗斯那是不知道冷到哪里去了,按理说应该享有自由,但现实却是,俄罗斯的法律和习俗,不但没有保持气候带来的有利因素,反而以专制完全压制了气候带来的自由因素。由此可见,气候和土壤因素不是绝对的。所以孟德斯鸠的结论是,如果人们甘心接受气候和土壤等物质因素带来的影响,那结果自然是奴役多而自由少。不过,人们完全可以借助法律和良好的传统风尚,来抵消气候和土壤的不利影响的,从而摆脱奴役、重获自由,因为自由才是人的自然本性。

17、在谈完自然条件之后,孟德斯鸠继而开始谈贸易和宗教这些人为的、可以改变的事物与法律的关系。这里面有个先后次序的问题,那就是孟德斯鸠先谈贸易,后谈宗教。把客观世界放到人类社会之前,这可以理解,毕竟人类时时刻刻都在受到自然界的客观影响。但把贸易放在前面,把宗教放到最后,这就有点大逆不道了。那么孟德斯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原因在于,孟德斯鸠认为,在未来商业将取代宗教,成为现代社会的基础。这一判断在当时,可谓石破天惊。

18、事实上我们到处都看到,在专制政体下发生动乱时,无人领导的乌合之众总是让局势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把混乱推向极端。在君主政体下,过激的行为极为罕见。首领们有所顾忌,他们害怕被抛弃;依附的中间势力不愿意让民众拥有太大的优势。一个国家的各个等级全都彻底腐败的情形很少见。君主十分珍视这些等级,谋乱者既没有颠覆国家的意愿,也没有颠覆国家的期望,所以,他们既不能也不想推翻君主。

19、好了下一个,君主政体的原则是荣誉。这该怎么理解呢?孟德斯鸠认为,通过优待和赏赐,可以激发臣民的能动性,这样一来,各部分力量自以为在追求各自的特殊利益,但实际上却都向着公共利益会聚。也就是说,在达成自己目标的同时,也维系了君主政体的稳定。

20、他对各国的考察不抱任何个人偏见,既没有热情的预测,也没有吹毛求疵的苛责,他所带回来的,既不是对异邦的狂妄蔑视,也不是对本国毫无根据的鄙夷。依照孟德斯鸠观察的结果,他认为,德国是一个供人旅游的地方,意大利是一个供人小住的地方,英国是一个供人思考的地方,而法国则是供人生活的地方。回到故乡的孟德斯鸠,在拉布莱德堡住了2年,最终完成了《罗马盛衰原因论》,并得以问世。

21、那么宗教与法律有什么关系呢?前面说过,政体的性质与原则是最高的法律,所以宗教与法律的关系,主要就体现在宗教与政体的关系上。

22、美德的天然位置紧挨着自由,但是,它与极端自由之间的距离,却像它与奴役之间的距离那样遥远。p.136

23、在《论法的精神》这本巨著中,他把世界各地的居民置于他们的实际状态与彼此联系的环境中去考察,孟德斯鸠所关心的,与其说是义务对我们的要求,毋宁说是可以用来强制我们履行义务的手段;与其说是法律的学究式的完美,毋宁说是促使人的本性把法律变得切实可行;其说是既有的法律,毋宁说是本应制定而没有制定的法律;与其说是某个国家的特定法律,毋宁说是适用于各国人民的法律。总之,这是一部论述哲学的著作,也是一部花费了他二十年心血的著作。

24、相反,如果权力被滥用,政治自由便无法得到保障,而且这种情况时常发生,因为所有拥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而且不用到极限决不罢休。那么如何才能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呢,简单,那就是限制权力,当然了,限制权力不能只靠法律的约束,必须以毒攻毒,那就是以权力来限制权力,而这样一种政治体制,便是实行权力分立的政治体制。

25、相较于完全遵从命令行事的人,我更欣赏以谦恭的态度发布命令的人。相较于盲目遵从命令的人,我更喜欢遵从命令时不对其他人造成损伤的人。相较于舍弃自身财富的人,我更喜欢拒不接纳任何非法盈利的人。相较于完全不做承诺的人,我更喜欢对任何人都遵守承诺的人。

26、民主政体的基础如果是商贸,一些人就有可能拥有巨额财产,而民风并不因此而败坏,这是真实可信的。因为,商贸精神自然而然地伴之以俭朴、节约、节制、勤劳、聪慧、安定、秩序和守法。只要商贸精神存在,它所产生的财富就不会有任何恶果。商贸精神若因财富过多而遭致破坏,恶果便会产生,过去从未察觉的因不平等而产生的纷乱会突然出现在人们眼前。p.61-62

27、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4KxueRvri1zuS7m0z4E6Q提取码:avpt  书名:论法的精神

28、现在我们追溯思想发展的历史进程,可以得知,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其实源自英国思想家约翰-洛克的思想。不过,二者还是存在着显著的不同。

29、西塞罗认为,土地均分不公正,盖建立国家,就旨在保障人人所拥有财产的安全。

30、 20 很野蛮民族的往来,腐坏了本民族的风俗习惯。

31、孟德斯鸠一生都在思考下面这段命题:“国家的每一部分都应该置于法律之下,但是,如果与自然法没有任何相悖之处,国家的每部分特权就应该得到尊重;自然法要求每个公民都该为公众的福祉贡献力量,世袭的财产位列公众福祉的第一位,是最不可侵犯的权利,任何动摇它的企图都是不公正的,有时甚至时危险的。无论什么情况下,无论团体利益有多大,官吏永远只是官吏,待人处事不因亲疏和好恶而不同,他们就像法律一样,宽恕不是因为爱,惩罚不是因为恨。”这便是他毕生追求的对法律精神的一种告白。

32、政府官员倘若要建造公共建筑或者新路,应补偿人们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此时此际,公共机构犹如个人,双方关系犹如个体之间的关系。倘若公共机构强迫公民出售产业,剥夺公民依据市民法拥有的不受强迫出让财产的权利,就是做得实在太过分。

33、但是孟德斯鸠并没有完全采纳斯宾诺莎主义。对于著名的“决定论”,即使有的人会举出著名的第一章第一节中地理环境决定论来论证孟德斯鸠实际上遵从了决定论。本文并不否认这一点,但是孟德斯鸠对于决定论是选择性地接受,因为他隐晦了其除了政治自由以外最重要的观点:哲学自由的必要性。而无论是哲学自由还是政治自由,孟德斯鸠都认为,要“用人类自己的力量引导自己。”这是自由意志的选择,是对于“个体”绝对的尊重。孟德斯鸠拒绝纯粹的唯物主义,这点也是本文选用康德的理论来分析孟德斯鸠的立足点——两者无疑反对纯粹的唯物主义或者纯粹的经验主义,就像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对于莱布尼茨的批判一样,孟德斯鸠也深刻地反思斯宾诺莎主义的决定论和机械论。他承认灵魂的存在,拥有着“活跃的理智”。正如著名学者克劳斯所指出的那样,“作为智性的存在,人类经常违背永恒的原始法则和某些他们给自己制定的法律。这些违背法则的行为证明了人类的缺点,但是它们同样也表明了人类独特的引导自己行为的能力”,而这样的能力,就是哲学的自由。哲学自由是政治自由的奠基,政治自由同时也促进了哲学自由的发展,使得个人和国家之间取得良性的发展。

34、 26 专制政体应该有更残酷的刑法,因为政体中的人民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对生活的热忱比不上对死亡的恐惧。

35、1734年7月,他的《罗马盛衰原因论》开始出售,并在巴黎、波尔多两地之间往返,后在巴黎呆了21年。其间,他的长子让-巴蒂斯特,先后担任过波尔多高等法院的推事,两个女儿也先后结婚,他自己于1739年、1746年先后当选了波尔多科学院的院长、柏林科学院的院士;1742年《罗马盛衰原因论》的德文版在柏林出版;1748年11月,他的《论法的精神》在日内瓦发售,随后的1749-1750年,该书在法国书刊审查局、索尔邦神学院受到了审查,并被列为禁书,但该书的意大利译文版于1752年出版,1755年2月10日,孟德斯鸠因病在巴黎去世。

36、“地理环境决定论”主张地理环境在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中起决定作用的社会理论。16世纪的法国思想家 J.博丹主张地理环境决定着民族性格、国家形式和社会进步。他认为,北方寒冷,使人们的体格强壮而缺少才智,南方炎热,使人们有才智而缺少精力。因此,统治国家的决定因素也应当有所不同:北方民族依靠权力,南方民族依靠宗教,中部民族依靠正义与公平。18世纪法国的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系统阐述了关于社会制度、国家法律、民族精神“系于气候的本性”、“土地的本性”的观点。

37、延伸阅读: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主要译本比较——以法律出版社钟书峰译本和商务印书馆严复译本、张雁深译本、许明龙译本为例

38、美国的立国者为了保障公民自由和限制政府的权力,他们采取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在美国宪法之内清楚地把行政、司法、立法分开,而且让它们互相制衡。在当时这种宪制是前所未有的崭新尝试。至今美国联邦政府的三权分立,仍然是众多民主政体中最彻底的。而美国大部分的州政府亦有相同的宪制架构。

39、在分析3种政体的性质以后,还应当说明这些政体的原则的区别。政体的原则就是使政体行动的东西,是从政体的性质推衍出来的。孟德斯鸠提出,在民主制国家里,需要的动力是品德。一旦品德消逝,野心和贪婪主宰人心,共和国就会成为巧取豪夺的对象。贵族制的原则是以品德为基础的节制。在君主国里,它的原则是荣誉,荣誉就是它的动力,它代替了政治品德,并且处处做品德的代表。它鼓舞最优美的行动,它和法律的力量结合,能够和品德本身一样,实现政府的目的。在专制国家里,它的原则是恐怖,因为君主的意志一旦发出,便应确实发生效力,绝对没有调节、和解、商谈这些东西。人的命运就和牲畜一样。

40、《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最重要的、影响最大的著作,也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全书分为三卷。第一卷主要是关于法的概述以及法与政体之间的关系;第二卷讨论的是法与政治权力的关系;第三卷论述了法律与地理环境的关系。该书中提出的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对世界范围的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很大影响,被载入法国的《人权宣言》和美国的《独立宣言》。 

41、启迪人民并非无关紧要。官吏的成见始于民族的成见。在蒙昧时代,干尽了坏事也毫无疑惧。在开明时代,做了天大的好事也依然战战兢兢。我们看到了旧时的弊病,试图予以纠正,但是,我们同时也要看到,纠正本身也会有弊病。如果担心坏会变得更坏,那就莫如别去碰它,如果不相信好能变得更好,那就莫如也别去碰它。我们观察局部,只是为了对整体做出判断;我们考察一切原因,是为了看清一切结果。p.4

42、1755年孟德斯鸠去世后,当年法国的数学家、自然科学家、哲学家达朗贝尔,在同年11月的《百科全书》第五卷卷首,发表了对孟德斯鸠的祭文,西方人称之为颂词。

43、 18 父亲的教育和老师的教育,全都被社会教育否定了。

44、“法无授权不可为,法不禁止即自由”,是一句法谚,源于18世纪的西方。是卢梭《社会契约论》、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的相关表述与延伸。

45、●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全分离,自由也不复存在了。如果同一个人或者由重要任务、贵族平民组成的同一个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权、执行公共决议权和裁判私人犯罪和争讼权,则一切便完了。

46、 5 推动人民行动的不是预谋,而是愤慨。

47、较之专制政体,君主政体有一大优点。君主政体中的君主之下,有若干等级与政制休戚与共,这是政体的性质使然,所以,国家较为稳定,政体较为巩固,主政者人身较为安全。p.72

48、 4 大多数公民的能力足以参选,但不足以被选中,而人民的能力足以听取相关管理事物的报告,但不适合亲自参与管理。

49、这句话当然不是伪造的,我们可以在《论法的精神》第二十六章第十五节里找到这句话。但是有几点必须注意。

50、同时,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政体,也与孟德斯鸠的自然神论相契合,因为在自然神论中,上帝创造万物后便不再干预,那么推此即彼,在人类社会中,君主创建国家之后,就交给人民自己管理就好了,你自己享享清福,这多么的excited。

51、无论是在共和制国家中,还是在专制国家中,人人都是平等的。但是,两者的平等是不同的。共和国的人人平等在于大家都是主人;专制国家的人人平等在于大家都是奴隶。

52、1717年年初,孟德斯鸠开始旅居巴黎,同时他的大女儿玛丽出生;随后的三年内,孟德斯鸠开始写他的《波斯人的信札》,并开始专注各类学术论文的写作与发表,1721年5月,《波斯人的信札》出版,随后,他一直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领域进行交叉研究,并于1725年担任过两年的波尔多科学院院长;1727年2月,他的二女儿戴妮丝出生,后来戴妮丝成为他的私人秘书;1728年元月,孟德斯鸠当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

53、启迪人民并非无关紧要。官吏的成见始于民族的成见。在蒙昧时代,干尽了坏事也毫无疑惧。在开明时代,做了天大的好事也依然战战兢兢。我们看到了旧时的弊病,试图予以纠正,但是,我们同时也要看到,纠正本身也会有弊病。如果担心坏会变得更坏,那就莫如别去碰它,如果不相信好能变得更好,那就莫如也别去碰它。我们观察局部,只是为了对整体做出判断;我们考察一切原因,是为了看清一切结果。p.4

54、《论法的精神》中的理论和思想对世界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过极其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其中提出的行政、立法和司法分立,相互制衡,保障公民自由这一脍炙人口的理论为历代资产阶级所啧啧称道。首先运用孟德斯鸠的理论建立资产阶级国家的是美国。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领袖们都对《论法的精神》烂熟于心,而且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订入宪法。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发布的《人权宣言》中也宣布没有三权分立就没有宪法。 

55、注3:此处孟德斯鸠存在笔误:文中的“12世纪”,应为13世纪。——译注

56、保持旧有的习俗非常有利于民风。腐化的人民极少可能办成大事,他们几乎从未建立过社会,建造过城市,制定过法律。反之,民风朴实无华的人民建树颇多。所以,提醒人们不忘古训往往能促成美德的回归。p.63

57、因此严苛的法律有时候反而会适得其反。过轻的法律无法阻止坏人作恶。但是太过严格的法律反而有可能让坏人做更大的恶。

58、贵族的权力是最天然的中间和从属的权力,贵族在一定意义上构成了君主政体的本质,君主政体的准则就是:没有君主就没有贵族,没有贵族就没有君主,但有一个暴君。p.26

59、除了俄罗斯之外,孟德斯鸠也把法国给搬出来了。法国处于温暖地区,既可能倒向奴役,也可能倒向自由,全看法律如何兴利除害。当然了,权利不是大风刮来的,也不是花4块9抽奖抽来的,要想避免法国沦为专制政体,法国人就要站起来积极反抗,但现实却令孟德斯鸠很是失望。

60、1689年1月18日出生于贵族家庭,1755年2月10日卒于巴黎。曾任律师、波尔多议会议长。从1728年起到奥、匈、意、德、荷、英等国作学术旅行,实地考察其社会政治制度和其他情况。1731年回国后专门从事著述。  

61、孟德斯鸠认为,宽和的政体适宜于基督教的存在,而专制政体则适宜于伊斯兰教的存在。不过,基督教内部也发生了分裂,那就是分为天主教和新教,北方民族皈依了新教,而南方民族依然信奉天主教。这是因为,北方民族具备独立和自由的精神,而南方民族则不具备这种精神;再者,领袖地位不突出的宗教,比较适合因气候条件而养成的独立精神,而对于领袖地位突出的宗教来说,独立精神就不那么合适了。可见在这里,孟德斯鸠再次用气候因素,来解释宗教在欧陆的地理分布及其与政体的关系。

62、而孟德斯鸠给法国开出的这剂猛药,便是《论法的精神》。事实上,早在写作《波斯人信札》时,孟德斯鸠就已经开始为撰写《论法的精神》收集材料了。最终,经过长达20年艰苦的撰写,1748年,《论法的精神》横空出世,两年之内就疯狂印刷了22版,平均每个月都再版一次。但可惜的是,眼看法国人就要吃下这剂猛药了,国王和教会察觉到了不对,最终,《论法的精神》在法国被列为禁书。

63、所谓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指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必须经过法律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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